煤質柱狀活性炭在處理污水時,對水中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吸附效果很好,也就是說,對于水體中的小分子有機物而言,分子量越大,越容易被煤質柱狀活性炭吸附,且去除率高。
煤質柱狀活性炭對揮發(fā)性有機物與可提取有機物吸附有著較大的差別。對于揮發(fā)性有機物與可提取有機物,它們在活性炭上的吸附量與分子量的大小關系相反。揮發(fā)性有機物隨分子量變大吸附性能也增加,煤質柱狀活性炭的吸附效果越好。而可提取有機物隨分子量的變小,煤質柱狀活性炭的吸附效果越好,如果可提取有機物隨分子量的變大,煤質柱狀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則會減弱。這主要是由于揮發(fā)性的有機物是一些極性比較小的有機物,而可提取的有機物是極性比較大的有機物。
煤質柱狀活性炭本身可以看作是一個非極性吸附劑,對水中非極性物質的吸附能力大于極性物質的吸附能力。而且,吸附質分子大小與煤質柱狀活性炭呈一定比例時,有利于吸附。對于極性較小的分子,分子量越大,越有利于吸附。煤質柱狀活性炭對水體中各種有機物的吸附有非常大的競爭性,其對各種有機物吸附量的大小不僅與有機物的分子結構有關,而且與水體中有機物種類的多少有關。
煤質柱狀活性炭對水中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去除率可達25%-65%。比較各種分子量有機物質的吸附規(guī)律,可以看出,對于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,分子量越高,其去除率越高,這類似于苯酚和陽離子黃的吸附規(guī)律。這主要是由于活性炭微孔結構的孔隙阻力效應,太大的有機分子不能進入煤質柱狀活性炭的孔隙,只能吸附在活性炭的表面上。
結論表明:煤質柱狀活性炭對水中各種有機物質的吸附具有很大的競爭性,各種有機物質的吸附量不僅與有機物的分子結構有關,而且與水中有機物的含量有關。同時,對于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和可萃取的有機物,它們對活性炭的吸附量與分子量完全相反。隨著分子量的增加,可萃取的有機物質減少,而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吸附性能隨著分子量的增加而增加。